关于在日资企业工作的中国人职员申请赴日签证手续简化的事宜
本馆对沈阳日本人会(法人会员)长春日本商工会、延边日本人会以及黑龙江省日本商工会入会的日资企业工作的中国人职员,如果受该企业在日本国内总公司邀请赴日的情况下,日本国内的总公司不需要提供身元保证书等资料,实施签证手续简化的措施。
希望适用简化手续的企业,请参照以下条件,向本馆提出申请。如果有不明之处,请与本馆签证负责人联系。
1. 希望适用简化措施的企业。
(1)适用简化措施的对象
沈阳日本人会(法人会员)、长春日本商工会、延边日本人会以及黑龙江省日本商工会入会的日资企业的中国人职员。
(2)被简化手续的签证
商务目的的短期滞在签证(一次及多次)申请。但是,本简化措施只适用于日本总公司与中国子公司之间的业务需要,(例:赴日本总公司研修或出席会议)除此之外的业务目的,请准备正常的商务申请资料申请签证。
(3)适用简化措施的申请方法
请向本馆签证处提交如下资料。
| ①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 ② | 批准证书的复印件 |
| ③ | 在招聘理由书上使用的印章的影印件 |
| ④ | 中国人职员的名簿 |
| ⑤ | 日本方面总公司的法人登记簿謄本原件 |
| ⑥ | 日本公司及中国公司的业务概要或者公司的宣传册 |
| ⑦ | 加入日本人会等的会费收据及会员名簿本公司栏的复印件 |
| ⑧ | 过去一年因于日本总公司的业务关系,申请过签证的中国人职员的名字及生日 |
(4)审查及审查结果的通知
本馆对受理的资料进行审查,其结果通知企业。也有不适用于手续简化的情况,所以请预先做好准备。
2. 已经接受简化措施的企业
(1)以下事宜请继续给予协助
为把握企业状况,请每年提供如下资料。
| ① | 中国人职员的名簿。 |
| ②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 ③ | 批准证书的复印件。 |
| ④ | 加入日本人会的会费收据。 |
以上资料请传真给签证处负责人(FAX:024-2385-2430)
(2) 申请签证所需的必要资料
| ① | 有效的护照 |
| ② | 签证申请书。本馆指定的签证代理机构有此表。 |
| ③ | 照片一张。六个月内的免冠照片、长4.5厘米、宽4.5厘米。 |
| ④ | 短期商务一次用签证申请理由书或者短期商务用数次签证申请理由书。(当地日企法人代表填写) |
| ⑤ | 滞在预定表(当地日企法人代表填写) |
| ⑥ | 申请人所属企业出具的在职证明书 |
| ⑦ | 户口薄首页及申请人页的复印件一份 |
| ⑧ | 东北三省以外的人申请签证时,除以上资料还需要提交有效的暂住证的复印件一份。 |
(3)注意事项
| ① | 请通过签证代办机构申请。 |
| ② | 通过简化程序取得签证的人、赴日后如果发生非法滞在等违法行为或者提供的申请资料含有虚假内容以及不配合提供员工名簿等必要资料的,有可能取消该公司的适用签证简化措施的资格。 |
| ③ | 本签证手续简化措施只适用于日本总公司与中国子公司之间的业务需要,(例:赴日本总公司研修或出席会议)除此之外的业务目的,请准备正常的商务申请资料申请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