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語 (Japanese)
首页 >领事情报>生活安全动态>日本课本发放须知 返回 打印

 

 

2020年度上半学期日本课本申领须知
(受理结束)

 

2019年9月6日
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本馆按下述方法向居住在本馆辖区(辽宁省大连市除外、吉林省、黑龙江省)内的学生发放2020年度上半学期的日本课本。

 沈阳补习学校的在校生由该补习学校发放,无需重新申请。

 居住在大连市的学生由本馆常驻大连领事办公室发放(本馆不负责发放)。

 申请受理截止日期至2019年9月17日

 

1.发放对象

 (1)具有日本国籍(包括双重国籍)、在中国长期居住的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与是否就读于日本人学校、当地学校、国际学校、是否上学等无关)

 新近由日本移居到中国转校的,出国前需自己到『(财)海外子女教育振兴财团』领取课本并带到中国。本馆不负责发放。

 (2)『永住者』及日裔儿童,符合以下条件者

 ○父母均为日本人或一方为日本人,被外国人收养但保留日本国籍,且在中国已经取得永住签证(永住权),虽应归类为永住者,但将来有意愿到日本的中学、高中就学或在日本就业者。

 ○原本应长期居住在日本,后又在中国取得永住签证(永住权),并长期生活在中国的具有日本国籍适龄儿童。

 

2.申请方法

 (1)所需材料

 ○申请表(可在本馆窗口领取)

 ○学生的护照首页复印件

 (2)申请方法

 填好申请表后,通过下面的传真或邮箱提交。本馆收到申请后会通过电话核实,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

 

3.课本发放方法

(1)来本馆领取

 填写申请表时,请注明来馆领取。可由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来本馆取。

 本馆的工作时间及联系方式请点击这里

 来馆去领取时需携带下述材料:

 ○学生的护照原件

 ○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护照等)

 ○装课本用的袋子

 

(2)通过EMS邮寄。邮费由申请人负担,希望邮寄的,请在申请表中填写准确的邮寄地址。

 

4,注意事项

(1)发放的课本仅为该学生本学年课本一套。仅有外国国籍或需要其他学年的,请自行购买。详情请咨询OCS(海外新闻普及(株))

(2)由日本移居到本馆辖区时

 由日本移居到中国转校时,出国前需自己到『(财)海外子女教育振兴财团』领取课本并带到中国。本馆不负责发放,请留意。详情请浏览(财)海外子女教育振兴财团网页,或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财)海外子女教育振兴财团 东京事务所 0081-3-4330-1341

 ○(财)海外子女教育振兴财团 关西分室(大阪) 0081-6-6344-4318

(3)从其它使领馆辖区(北京、香港或其它在中国的领事馆)移居到本馆辖区时

 新近从其它使领馆辖区(包括大连办公室)移居到本馆辖区居住时,由于不是在本馆申请的,本馆不予发放,请咨询原居住辖区的使领馆。日本驻中国使领馆管辖区域请点击这里

 

 其他不明之处,请拨打以下电话;

 

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邮编:110003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0号

电话:024-2322-7490

传真:024-2385-2430

邮箱:ryoji@ya.mofa.go.jp

 

 

Copyright © Consulate-General of Japan in Shenyang
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