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本馆按下述方法向居住在本馆辖区(辽宁省大连市除外、吉林省、黑龙江省)内的学生发放2020年度上半学期的日本课本。
沈阳补习学校的在校生由该补习学校发放,无需重新申请。
居住在大连市的学生由本馆常驻大连领事办公室发放(本馆不负责发放)。
申请受理截止日期至2019年9月17日
1.发放对象
(1)具有日本国籍(包括双重国籍)、在中国长期居住的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与是否就读于日本人学校、当地学校、国际学校、是否上学等无关)
新近由日本移居到中国转校的,出国前需自己到『(财)海外子女教育振兴财团』领取课本并带到中国。本馆不负责发放。
(2)『永住者』及日裔儿童,符合以下条件者
○父母均为日本人或一方为日本人,被外国人收养但保留日本国籍,且在中国已经取得永住签证(永住权),虽应归类为永住者,但将来有意愿到日本的中学、高中就学或在日本就业者。
○原本应长期居住在日本,后又在中国取得永住签证(永住权),并长期生活在中国的具有日本国籍适龄儿童。
2.申请方法
(1)所需材料
○申请表(可在本馆窗口领取)
○学生的护照首页复印件
(2)申请方法
填好申请表后,通过下面的传真或邮箱提交。本馆收到申请后会通过电话核实,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
3.课本发放方法
(1)来本馆领取
填写申请表时,请注明来馆领取。可由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来本馆取。
本馆的工作时间及联系方式请点击这里
来馆去领取时需携带下述材料:
○学生的护照原件
○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护照等)
○装课本用的袋子
(2)通过EMS邮寄。邮费由申请人负担,希望邮寄的,请在申请表中填写准确的邮寄地址。
4,注意事项
(1)发放的课本仅为该学生本学年课本一套。仅有外国国籍或需要其他学年的,请自行购买。详情请咨询OCS(海外新闻普及(株))。
(2)由日本移居到本馆辖区时
由日本移居到中国转校时,出国前需自己到『(财)海外子女教育振兴财团』领取课本并带到中国。本馆不负责发放,请留意。详情请浏览(财)海外子女教育振兴财团网页,或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财)海外子女教育振兴财团 东京事务所 0081-3-4330-1341
○(财)海外子女教育振兴财团 关西分室(大阪) 0081-6-6344-4318
(3)从其它使领馆辖区(北京、香港或其它在中国的领事馆)移居到本馆辖区时
新近从其它使领馆辖区(包括大连办公室)移居到本馆辖区居住时,由于不是在本馆申请的,本馆不予发放,请咨询原居住辖区的使领馆。日本驻中国使领馆管辖区域请点击这里。
其他不明之处,请拨打以下电话;
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邮编:110003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0号
电话:024-2322-7490
传真:024-2385-2430
邮箱:ryoji@ya.mofa.go.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