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用品等的出借方法
■出借对象
本馆管辖范围内(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的大学、高中、初中等教育机构、公共机关、民间团体
※不提供个人出借服务。
※不提供邮寄等出借方式。
■出借目的
以促进日中文化交流为目的的公益性、非营利性事业及活动。
■出借期限
请于该事业、活动结束后的2周内返还。衣服等物品请清洗后返还。
■出借申请方法
1、申请书(格式)
2、提供活动简介
■出借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物品一览表
■如果损坏、遗失出借品
如果损坏、遗失出借品,需等价赔偿,所以请妥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