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手续及所需材料
2020/4/9
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证
办理短期商务、探亲·访友及旅游之外的赴日签证,首先需由日本国内的邀请人(单位)在法务省入国管理局为签证申请人办理相关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签证申请人需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在所属日本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动作废。申请签证时请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
有关「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请参照日本国法务省入国管理局网站(只限日语版)
办理短期商务、探亲·访友及旅游之外的赴日签证,首先需由日本国内的邀请人(单位)在法务省入国管理局为签证申请人办理相关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签证申请人需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在所属日本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动作废。申请签证时请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
有关「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请参照日本国法务省入国管理局网站(只限日语版)
1.各种在留资格所需的材料(共同材料)
提交材料 | 备注 |
(1)签证申请表 | 签证申请表 |
(2)照片 | 1张(长4.5cm×宽3.5cm 白色背景,6个月以内照片) |
(3)护照 | |
(4)户口本复印件 | 提出有记载事项的所有页。同时户口本需出示原件 |
(5)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书 | 仅限户口不属于本馆管辖区内的申请 |
(6)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
2.根据在留资格种类,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在留资格 | 提交材料 |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企业内转勤、文化活动、研修、技能实习、特定活动(告示25号、26号以外)、特定技能 | ·上述1(1)~(6)(共同材料) |
特定活动(告示25号、26号) *超过90天以上医疗为目的的长期滞留) |
·医疗机构出具的预约诊断书及身元保证机构出具的身元保证书 ·经费支付者的存款证明 |
兴行 | ·合同书复印件 ·履历书 ·艺历证明材料 |
经营・管理 | ·最新决算报告书 ·银行账户的往来明细 ·登记薄誊本(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 ·事业计划书 |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 ·合同书复印件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明书 ·经历书 |
技能 | ·合同书复印件 ·履历书 |
留学 | ·问答卷(样式1)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明书 ·学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书(有工作的情况下) |
家族滞在 | ·(申请人与在日亲属为夫妻关系) 问答卷(样式3) ·(申请人与在日亲属为亲子关系)问答卷(样式4) |
日本人配偶者等 | ·问答卷(样式2) |
永住者配偶者 | ·问答卷(样式3) |
定住者 | ·(申请人与在日亲属为夫妻关系)问答卷(样式3) ·(申请人与在日亲属为亲子关系)问答卷(样式5) |
3.签证手续
准备好所需材料,请送代办机构办理。
4.签证手续费
手续费
*除此之外代办机构将收取一定的代办费,详情请咨询各代办机构。
5.审查所需时间
本馆自受理翌日起,第5个工作日发给结果。
*因审查的需要,有可能在上述工作日内,不能出审查结果。另外,各代办机构每周到本馆递交申请二至三次,因此返还护照的时间将会超过5个工作日,请提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