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签证未获批准时

2020/4/9
  我们常常接到签证未获批准的人士提出的“希望明确说明拒签的理由”等要求,因为关于拒签的个别的、具体的理由不能公开说明的,所以希望您能够理解。虽然不能对个别的拒签理由公开说明,但是作为普通的申请来说,通常有如下情况或存在这样的疑问而未排除之前,是不能发放签证的,谨供您参考。
(1) 申请人护照不是真实有效者;
(2) 申请内容虚假者;
(3) 过去有一年以上徒刑的犯罪历史者;
(4) 过去有吸食麻醉剂、大麻、兴奋剂、卖淫等犯罪历史者;
(5) 在本国因有犯罪嫌疑被驱逐出境后且仍处在拒绝入境期间内者;
(6) 入境目的不符合《入管法》“在本国可以进行的活动”者;
(7) 入境目的不符合基于《入管法》的入境许可制定的法务省令基准者;
(8) 确认其可能有损害日本国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倾向者。

并且,一旦您的签证被拒绝,原则上拒签后6个月内不可以同一目的再次申请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