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
2020/4/1
- 「记载事项变更护照」申请
护照记载事页发生变更时,变更手续办理说明。 - 护照 Passport A to Z(IC护照最新信息)
护照申请·换发
所需材料
(1) | 普通护照发给申请书(10年有效期或者5年有效期) 1份(本馆领事窗口领取) |
(2) | (换发护照时)现有护照 |
(3) | 户籍誊(抄)本 1份(发行期在6个月以内) (注)现有的有效护照中姓名及本籍地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可以省略户籍誊(抄)本。未成年人申请护照时,领事馆要核对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须提示户籍誊(抄)本。 |
(4) | 正面免冠照片 1张 (6个月以内,白色或浅色背景,原则上不可戴墨镜和帽子等)(照片规格点击这里) |
(5) | 未成年人申请护照时,请点击这里 |
(6) | 其他参考材料 |
申请条件
- 初次申请护照
- 护照身分事项(姓名,本籍地等)变更时
- 现有护照有效期不满一年
- 护照签证页增补一次后又用尽时
- 希望更换成IC护照时
所需时间
3个工作日(本馆休息日除外)
手续费
点击这里
其他注意事项
· | 普通护照发给申请书的所持人签名栏(申请书正面)需要本人亲笔签名。无法签名的婴幼儿(不满6周岁)及行动不便者,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或配偶代签。 |
护照报失
护照丢失时的办理程序点击这里
所需材料
(1) | 普通护照等报失申请书 1份(本馆窗口领取) |
(2) | 正面免冠照片 1张
(6个月以内,白色或浅色背景,原则上不可戴黑镜和帽子等)(照片规格点击这里) (另外,报失后,申请护照或「归国渡航书」时,需再提供同版照片1张) |
(3) | 中国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 1份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地址及联络方式,请参照这里。 |
(4) | 能够证明身份的材料(日本驾驶证,中国政府发行的外国人就业证等有照片的证明) 无任何证明材料时,请咨询领事馆。 |
所需时间
3个工作日(本馆休息日除外)
手续费
点击这里
「归国渡航书」申请
护照丢失后,重新申领护照时,需要提供记载本籍地的户籍誊(抄)本,而且从申请到发给护照需要3个工作日。如需要立即回国,可申请「归国渡航书」。
所需材料
(1) | 渡航书发给申请书 1份 (本馆窗口领取) |
(2) | 普通护照报失表 1份 (本馆窗口领取) |
(3) | 正面免冠照片 1张
(6个月以内,白色或浅色背景,原则上不可戴黑镜和帽子等)(照片规格点击这里) |
(4) | 中国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 1份 |
(5) | 户籍誊(抄)本、可确认日本国籍的材料 任意1份 无任何证明材料时,请咨询领事馆。 |
所需时间
当日
手续费
点击这里
增补签证页
护照签证栏只可以增补一次,页数为40页。增补后的护照签证页又用尽时,只能重新申请护照。
所需材料
(1) | 申请书 1份 (本馆窗口领取) |
(2) | 护照 |
所需时间
当日
手续费
点击这里
其他
(1) | 可以代理申请。代理申请时,需要事先领取申请书,并由申请人本人填好[免除申请人到场栏]中所需填写的内容。 |
(2) | 可以代理领取。代理领取时,需要事先领取领取单,并由申请人本人填好领取单指定栏中所需填写的内容。 |
「记载事项变更护照」申请
现有护照上的记载事项发生变更时,需重新申请护照。可以申请「记载事项变更护照」。返还现持有护照后,将发给与返还护照有效期限相同的新护照。
另外,护照上的记载事项发生变更时,也可以申请普通护照。
所需材料
(1) | 申请书 1份(本馆领事窗口领取) |
(2) | 现有护照 |
(3) | 姓名或本籍地发生变更的户籍誊(抄)本 1份(发行期在6个月以内) |
(4) | 正面免冠照片 1张 (6个月以内,白色或浅色背景,原则上不可戴墨镜和帽子等)(照片规格点击这里) |
申请条件
现有护照上的姓名或本籍地变更时
所需时间
3个工作日(本馆休息日除外)
手续费
点击这里
其他
· | 普通护照发给申请书的所持人签名栏(申请书正面)需要本人亲笔签名。无法签名的婴幼儿(不满6周岁)及行动不便者,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或配偶代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