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证明

2020/4/1

证明在国外何处居住(居住地)的证明。
 

所需材料
(1) 申请书   1分(EXCEL版) 本馆备有
(2) 护照
(3) 证明现住址的材料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辖区派出所出具)、中国车辆驾驶证
(4) 为领取年金及其它公共年金(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共济年金)申请在留证明时,须提交领取年金的相关材料。
※日本年金机构邮寄的「年金受给权者现况届」
(5) 来领馆前需确认好在留证明的「提交单位」、「提交理由」
(6) 根据需要,出示最新的户籍誊本(复印件即可)
※申请人希望在「在留证明中」注明本籍地中市区郡以下详细本籍时,需出示6个月之内的户籍誊本。

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当地居住超过3个月或预计居住3个月以上时

 ·原则上在日本国内无居民登记

 ·本证明的「提交单位」、「提交理由」需明确
 

办理所需时间

 当日


●伴随2023年4月1日消费税法的调整,没在日本国内居住2年以上,且无固定居所的日本公民,临时回国期间购买免税商品时需出具:
(1)日本的市町村役所开具户籍附票的复印件,或
(2)日本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购买免税商品用的「在留证明」。申请时须出示3个月之内的户籍誊本(复印件即可)。详情请咨询:
Email:ryoji@ya.mofa.go.jp  电话:2322-7490。选择(1)+(1)
 

手续费

 点击此处

   领取年金及其它公共年金(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共济年金)的在留证明免费
   企业年金,年金基金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