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证明

2020/4/1

  在国外居住的日本国民在该国的固定住所(居住地)的证明。
 

所需材料
(1) 申请书(本馆窗口领取)
(2) 护照
(3) 可证明住址的材料(例如: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中国驾驶证等以及当地政府机构发行的记载申请人姓名、住址的公文等)
(4) 可确认停留期间的材料(例如:印有出入境章的护照、标有申请人姓名的煤气·水·电等公共费用的缴费发票等)
(5) 为领取退休金及其他公共养老金(国民养老金、厚生养老金、共济年金等)而申请在留证明时,需提供养老金的相关材料(例如:日本年金机构邮寄来的[养老金领取者现状表]等)
 

 

※申请书除可在本馆领取外,也可从下面下载:

在留证明申请书格式1,格式2(需要证明曾停留期时)以及填写范例

 

申请条件

 ·在当地居住超过3个月,或者,预计居住超过3个月,需本人来馆申请。

 ·原则上,需在日本国内无居民登记。

 ·证明提交部门为日本国内的相关部门。
 

手续费

 点击这里

 ※用于领取退休金及其他公共养老金时,免费。

 ※不包括企业年金,年金基金。
 

所需时间

 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