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及指纹)证明

2020/4/1
证明文件上的署名(及指纹)确属申请人本人的材料。

在日本国内办理房产登记、银行贷款、车辆过户等手续时,相关部门会以各种理由要求申请人提交印鉴证明,但申请人移居国外时,住民登记及印鉴会被同时注销,法务局及银行部门会要求申请人提交署名证明以代替印鉴证明。同时,法务局等部门还会要求提交在留证明。请申请人事先确认。
办理日本国内的房地产手续用的署名证明,总领事馆可以开具。除此以外,中国公证处开具的署名证明也可使用。详情请参考此处。

所需材料
(1) 申请书  1分(本馆窗口备有)
(2) 护照
(3) 署名证明所需文书 
日本国内办事机构出具的,需要申请人署名和指纹的指定文书(形式1)
只需要申请人在领事馆出具的单独形式「署名证明」上署名及按指纹(形式2)

注意事项

 申请人本人必须来馆申请。署名及指纹须在领事面前完成。


费用

 请点击此处
 

办理所需时间

 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