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鉴证明(公文上印鉴的证明)

2020/4/1
日本政府机构发行的文书中,发行者印鉴真实性的证明。
 
所需材料
(1) 申请书(本馆窗口领取)
(2) 可以确认本人身份的证件(护照或身份证等)
(3) 需要证明的公文
 
申请条件
· 可委托申请,但需要委托书。

 

· 日本国的公文,独立行政法人、特殊法人、或者学校(专门学校等除外)发行的文书。

 

(注)外务省及驻外使领馆发行的文书不在证明范围之内。关于个人文件,个人文件如果经过公证人认证,并在公证证书中有公证人所属的(地方)法务局长的印鉴,可以作为证明对象。

· 需要证明的文件原件(复印件不可)。

 

(注)对于未明确规定有效期限,并可以再次取得的文书,限发行后6个月以内有效。

· 外国人也可申请(例如毕业于日本大学的中国人)

 

手续费

 需要证明的文件种类不同,手续费有所差别。

 详情点击这里
 

所需时间

 当日(原则上当日发行,但对系统上没有印鉴登记的,需要同外务省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