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有效期间相同护照」申请

2020/4/1
    现有护照上的姓名或本籍地等发生变更时,需重新申请护照。可以申请「剩余有效期间相同」。返还现持有护照后,将发给与返还护照有效期限相同的新护照。
 另外,护照上的姓名或本籍地等发生变更时,或没有签证页面时也可以重新申请普通护照。
 如有同一个「都道府县」内变更本籍地时,不可以申请「剩余有效期间相同
 
所需材料
(1) 申请书 1份(本馆领事窗口领取)
(2) 现有护照
(3) 姓名或本籍地发生变更的户籍誊本 1份(发行期在6个月以内)
(4)
 
正面免冠照片 1张
(6个月以内,白色或浅色背景,原则上不可戴墨镜和帽子等)(照片规格点击这里
条件
 现有护照上的姓名或本籍地变更或没有签证页面时
所需时间
 3个工作日(本馆休息日除外)
续费
 点击这里
其他
  一般旅券发给申请书的所持人签名栏(申请书正面)需要本人亲笔签名。无法签名的婴幼儿(不满6周岁)及行动不便者,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或配偶代签。